
一、什么是公司治理體系
健全完善公司治理體系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點內容之一。如何理解公司治理體系?眾所周知,現代企業所有權與經營權是實現分離的,所有權與經營權分屬不同主體。
在此前提下,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需要一種相互制衡的機制,實現企業的正常運行與發展。而治理體系就是處理這種關系所形成的契約關系。
治理體系的核心,是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前提下,由于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利益不一致,而產生的委托代理關系。
治理體系的目標,是降低委托代理成本,使所有者不干預公司的日常經營,同時又能夠保證經營層以股東的利益和公司利潤蕞大化為目標。
二、國企公司治理體系存在問題
基于公司多年研究,國有企業治理體系存在的問題,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
其一治理結構不健全,如有董事會、黨委會,可能沒有監事會,決策監督職能缺失。
其二治理結構雖然健全,但各治理主體在成員構成方面,高度重疊,董事會決策機構成員與經營層執行機構成員重疊,“既是裁判,又是運動員”,權利制衡缺失。
最后,董事會無核心職權,關鍵的重大決策權、選人用人權、薪酬分配權未實現完全下放,董事會決策的權威性不足。
圖2-1 公司治理一般問題
三、浩睿方案
基于公司多年項目經驗,面對國企公司治理體系優化形成了一套完善成熟的方案,整體思路如下:
首先,對于公司治理體系是否健全,需要對比《公司法》來判斷公司治理體系是否健全,主體是否缺失,不僅要看結構設置,還要看實際執行;同時,基于公司戰略目標,決定公司治理體系調整方向,比如要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。
其次,對于主體成員高度重合,需要從制度設計維度進行解決。明確構成和重合上限,嚴格控制經營層在董事中席位,杜絕決策與執行一體問題。
最后,對于董事會無核心職權,決策權威性不足問題,需要在分析清楚原因的前提下進行方案設計,比如,有的是上級單位管控,有的是“不放心”。如果后者,企業首先要做的是健全治理結構,完善決策流程,為上級單位“吃下定心丸”。同時,企業自身需要明確基于戰略哪些是自己需要的核心職權。
![]() | ![]() |
免費咨詢熱線
星期一至星期日,24小時在線
135-5868-8521
028-85213969
本站部分內容圖片來源于互聯網,如有侵權及時聯系管理員刪除,謝謝!